我院新建的中层干部公寓即将交付使用,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,特制订《中层干部宿舍分配办法》如下:
一、房源
德苑B座西单元(101—601,104—604)共12套。
二、分配范围
2011年6月20日前聘任的中层领导干部,在泰安市区有自有住房者不参加分配。
三、分配办法
经征求中层领导意见,一致同意按以下分配办法实施:
1、分配原则:两人一套,自由组合。
2、排序方法:自由组合后按两人年龄数之和排定选房次序,年龄数之和大的优先选房。
四、相关规定
1、禁止转租转借,一经查实,取消相关人员校内住房资格。
2、有退休、调离或合理调配等情况,当事人应以学院大局为重,接到学院退房通知后,一个月内将住房交还学院。分房后,凡在泰安本地购房者,须及时退房。
3、宿舍租金免予缴纳,但须按学院统一规定交纳水、电、暖费。宿舍内配备有床、写字台、衣橱、热水器、空调等生活设施,若有损坏,需按原价赔偿。
4、房屋主体结构不允许改变,未经同意擅自改造者一经查实,学院立即收回房屋,并处以罚款。
五、分房步骤
1、请符合条件的中层干部7月11日前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,7月12日公示排序并进行选房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2、办公室于8月26日分发宿舍钥匙。
附件:宿舍申请表
办公室
二0一一年七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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