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督导听课的通知
作者: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点击数: 1206发布时间:2011-09-22

 

各系(部):

为加强对我校教学工作的管理与监控,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督导听课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听课对象

我校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。

二、组织实施

1、学校成立督导听课小组,有重点有选择地进行听课;

2、各系(部)制度详细的听课方案及《督导听课一览表》(附件),由各系(部)副主任担任组长,组织本系(部)人员对本系(部)的全体任课教师(包括外聘教师)进行听课、评课。总督学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根据各系(部)的听课安排不定时地参加听课活动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1、各系(部)需在926前将听课方案及《督导听课一览表》(电子版、打印版各一份)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(坤元楼209);

29261023共四周时间(含放假一周),各系(部)要完成督导听课任务。

3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于11月上旬完成本次督导工作活动总结报告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、各系(部)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听课活动,认真组织,各位教师除上课时间外,要积极配合、参与本系(部)的听课活动;

2、听课人员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,客观、公平的进行评课,要注重细节,详细记录各位任课教师的优、缺点,尤其是不足之处,尽量将问题落实到具体题目上(例如:哪里讲的存在问题,问题是什么); 

3、听课活动结束后,各系(部)将各位教师的听课结果汇总,逐一书面反馈给任课教师本人;任课教师要虚心听取督导人员的指导意见与建议,改进不足,提高授课水平;

4、通过本次督导听课活动,各系(部)要全面掌握本系(部)任课教师的讲课情况,对问题较多的教师要加强指导。新任课教师要多听课,多与有经验的老教师交流、学习,互帮互助、共同进步,以提高我校整体授课水平;

5、各系(部)在完成本系(部)的督导听课任务后,要形成一份书面的督导报告,报告内容要务实、具体,杜绝泛泛而谈,并于1030前将督导报告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(坤元楼209室)。

 

附件:2011-2012学年第一学期督导听课一览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教务处 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20119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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